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发布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数:396

云南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品质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更智慧,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城市品质内涵提升切实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宜居、绿色、人文、智慧、韧性、创新”城市建设目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着力塑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城市空间格局,营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风貌,建设完善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营建活力开放公共共享空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多样生态空间,提供便捷高效的生活服务,让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宜乐,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典范城市云南样板

二、工作目标

深挖城市建设潜力,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基本实现、三年彰显品质”的工作目标,在全省129个县(市、区)范围内,通过持续推进年度“城市体检”,找准城市病因,因城施策、分类引导,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制定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宜居品质提升、绿色发展提升、人文魅力提升、智慧管理提升、基础设施提升、韧性安全提升、创新发展提升八大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宜居品质、完善公共服务、彰显内涵气质、健全基础设施、增强治理能力、保障城市安全,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切实推动全省城市品质提升,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更有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

(一)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坚持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把耕地保护红线放在首要和优先位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扎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严控城市开发建设模式。综合考虑人口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合理盘活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严禁“环湖造城、环湖开发”,严禁挖山填湖,严禁侵占耕地、山体、河湖等生态空间,不围山不沿湖盖房,不断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全面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3.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基层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城市基层治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物业服务体系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形成重契约、讲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4.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控制城市“摊大饼”式规模扩张,审慎稳妥优化城市辖区规模结构,严格程序、充分论证,严控撤县改区 

(二)城市宜居品质提升行动。坚持把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安居乐业”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多样化住房供应体系,扩大城市就业供给,全方位营造舒适生活、极致服务和品质体验,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加宜业。

1.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持续推动年度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改造,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到2024年,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92个、城镇棚户区15万套、城中村300个、老旧厂区60个、老旧街区35片,成功打造一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2.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住宅产品,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到2024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着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3.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着眼于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多样多层次需求,以社区为单元,在提供普惠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统筹布局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高质量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教育配套设施前置审批,逐步完善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弱有众扶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用优质公共服务吸引人才、满足市民需求。至2024年,基本建成全民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提升至30%以上,实现社区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全覆盖;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8平方米,打造一批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建设成为示范样板。

4.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城市既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和重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2024年,全省打造300个示范样板项目。

5.建设完整居住社区。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智慧高效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从保障社区老年人、儿童的基本生活出发,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居民归属感、认同感。 

6.扩大城市就业供给。高质量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产城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园区与城市产业互联、业务互通、配套成链。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增加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实施“青年就业计划”,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产业、财政、投资、消费、金融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联动,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拓宽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就业空间,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大力扶持小微民营企业,加强就业创业典型表彰激励,尽最大努力扩大城市就业供给。

7.健全城市商业体系。实施城市商业提升行动,科学布局专业物流市场和大众消费品门店,推动构建网点健全、主体多元、业态丰富、集约高效、商居和谐、规范有序的城市商业体系,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布局,培育云南本土连锁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能社区商店,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扩大城市消费规模。到2024年,基本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全省打造不少于15条省级示范步行街,扩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范围。 

8.提升市民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引导市民自觉追求和践行守道德、讲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坚决打击侵害老弱病残幼合法权益、涉黄涉赌涉毒行为。以倡导市民遵规则、守民约、改陋习、树新风为导向,制定完善公共行为规范和公约,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城市绿色发展提升行动。遵循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系统思维,加快城市建设绿色转型,实现城市高质量绿色发展

1.建设绿色城市群。落实“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总体布局,全面实施“强省会”战略,集中力量将滇中城市群建设成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引擎,全面提升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水平,大力推动昭通建设滇川黔省际中心城市,全力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区域城镇布局。 

2.建设绿美城市。发挥云南生物多样性优势,坚持“山水人城融合”的建设理念,结合园林城市创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优选乡土树种,多种树,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加强全域园林绿化和景观要素管控,系统性谋划推进城市增绿扩美,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让绿色成为城市底色,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打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特色鲜明的绿美城市。到2024年,昆明(主城区)建成“公园城市”、丽江(古城区)建成“花园城市”、西双版纳(景洪市)建成“雨林城市”,建成一批生物多样性友好、特色鲜明的绿美城市,创建一批国家园林城市。

3.建设绿美社区。坚持“以人为本”,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增加社区公共绿化空间,实现社区生态空间共建共享共治。以街道为实施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载体,广泛宣传热爱自然、爱护自然、崇尚环保、绿色生活的新观念,持续开展“绿美社区”创建活动。 

4.建设城市绿廊。强化生态修复,推进全域绿化,对交通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路域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以绿美城市、绿美交通建设为契机,聚焦城市重点区域、重要节点,践行“可进入、可参与、可感知、可阅读、可欣赏、可消费”的规划理念,以大尺度生态廊道区隔城市组群,以高标准生态绿廊串联城市公园,科学布局休闲游憩和绿色开敞空间,顺应自然山水肌理构建多层次的市域绿廊体系,逐步实现城市绿廊贯通、串联、成网、成环,推动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休闲体验与审美感知相统一。

5.营造亲水空间。统筹滨水空间的绿化景观、休闲步道、文化小品、健身设施、夜间照明以及必要的城市界面进行整体提升,将滨水空间融入城市空间,高水平推进滨江城市客厅建设和滨江岸线贯通,将有条件的城市内河道打造为滨水游园、共享空间,提升岸线景观品质,因地制宜增加特色慢行通道、亲水平台及文化空间,丰富沿河功能业态提高滨江空间保护利用效率和人气活力打造美丽水岸。

6.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广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扩大城市绿色建筑覆盖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深化绿色建筑、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创建行动,积极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力争2024年,城市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0%

7.实施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发展装配式建筑,实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探索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项目、绿色生态示范小区的新立项项目,在勘察、施工、运营维护中推行BIM技术。 

8.推进绿色生活。坚持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积极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践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节水节材产品,推广使用绿色能源,简化产品包装,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处理机制,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9.提升城市建筑工程品质。完善城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行建筑工程标准化施工,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四)城市人文魅力提升行动。坚持保护第一,更加注重特色塑造,更加彰显自然山水、民族、历史文化特征,把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市规划建设中,不断增强城市审美韵味、文化品位,全面展示云南多元多样的人文城市之美。

1.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妥善处理新城和老城关系,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云南篇章为目标,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云南各时期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活化利用,落实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健全传统工匠培训评价机制,绘制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地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探索历史文化遗产更富创意的“打开方式”,让历史文化遗产变为“生活秀带”“文化秀带”。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不砍老树、慎移大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2.打造城市品牌形象。以全面展示云南元素”为核心,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形象,提炼能够体现城市特色、内涵的形象视觉符号体系,构筑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的多样城市品牌,让具特色的城市魅力精彩绽放。精心设计城市地标、城市天际线、城市徽标、城市标语等形象标识持续打响城市品牌

3.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深入研究美丽城市建设基本要素,找准城市特色风貌定位,把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市规划建设中,在尊重山水环境特征和城市历史记忆的前提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杜绝“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和城市形态塑造,加强城市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和建筑、雕塑设计引导,弘扬云南传统建筑文化,严格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特色风貌、城市色彩管控,严格管控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鼓励继承创新,建设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环境特征相适宜,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的精品建筑,彰显云南特色城市风貌。

4.打造城市生活空间。结合社区治理,聚焦居民日常生活、休闲活动等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街角空间,强化便民、利民、惠民属性,塑造更加注重人情味、更加体现高颜值、更加充满亲近感、更加洋溢文化味、更加促进交流的城市多元生活空间增补城市家具、雕塑小品、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或构筑物,拓展服务功能,实现“美丽可品味、空间可融入”,彰显别具一格的现代城市形象。

5.讲好城市精彩故事。以实干”为题材,聚焦典型示范,充分展示、讲述城市建设、城市品质提升、城市治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成功实践案例总结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充满时代活力、脍炙人口的城市精神,对外树形象,对内聚人心,讲好“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系列故事,全面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构筑城市交流平台。用好中国-南亚博览会、商洽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园林博览会等重大平台,通过举办赛事、会展、节庆、论坛等重大活动,全面提升昆明及曲靖、玉溪、丽江、大理、普洱、西双版纳、香格里拉、澄江、弥勒、建水等城市品牌形象

(五)城市智慧管理提升行动。落实精治共治法治要求,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构建智能化、现代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1.打造善治城市典范。以智能化为突破口,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重塑、治理体系重构,大力推进出行管理智慧化,多措并举让数字充满“烟火气”,技术走进“百姓家”,让城市运行更有序、管理更高效、服务更精准。

2.建设“城市大脑”。深入推进“数字城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和城市综合服务智慧平台建设,拓宽数字治理应用场景,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城市数智底座和城市大脑。

3.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网格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绣花般功夫建立覆盖全部管理服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努力打造精细极致、富有温度的城市管理精细化样本,探索建立符合城市多样化需求的“城市大脑”建设方案。

4.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以专业化为基础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培养懂城市、会管理的专业人才。持续深化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形成规模适度、配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新型协管员队伍。

5.推进绿色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推进绿色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粉尘、噪声、污水、碳排,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协同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加强绿化用地、废旧厂区、大型停车场等扬尘治理,城市裸露地面、粉粒类物料堆场等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

(六)城市基础设施提升行动。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着力构建现代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体系。

1.优化城市交通体系坚持绿色低碳、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加快构建配置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优化道路线型提高次干路和支路的密度打通断头路畅通新老城区交通联系,加强城市内外路网有效衔接,建设高效转运的综合交通枢纽,开展公交示范城市创建,完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行人过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优化公交站点布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全面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安全,进一步推动城市候机楼和“高铁无轨站”建设,打造“动静协调、快慢相宜、绿色共享”的出行环境。到2024,全省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争取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交通运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2.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开展停车设施普查,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以信息化、市场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停车设施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建设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立体停车库,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推广利用城市支路作为夜间限时间歇性停车位实现增量精准供给、存量高效共享,大力广智慧停车。停车位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供给总量按照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规划。到2024年,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不低于15%,停车设施不低于停车位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停车场须按标准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按照市场化建设、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方向,分类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交通基础设施与周边空间立体综合开发,集约利用地下空间,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运行质量。

4.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有序推进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市、县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升水源可靠度。推进城市水厂、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规范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使用,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整治,落实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制度,保障用户龙头水水量充沛和水质安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5.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更加重视“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强化重要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护,以城市河道防洪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城市排涝行泄通道畅通、排水管网系统提升、雨水泵站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城市建(构)筑物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提升、雨水源头减排和雨水调蓄“六项工程”,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和应急保障能力。

6.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排查整治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流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的系列问题,按照“退、减、调、治、管”五字要求,全力实施城市污水垃圾治理“补短板”工程,协同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排查整治,消除城市建成区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口,完成整治雨污混流、管网破损漏损、错接混接等问题实现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7.城市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区域统筹原则,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实现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推动源头减量,系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化布局垃圾箱房、中转压缩站,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标志,多措并举推广市场化、城乡一体化环卫清扫保洁,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运输、无害化处置能力。

8.城市燃气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燃气管网和设施建设,持续实施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鼓励发展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开展氢能研发与利用试点示范,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系统清洁化建设和改造,推进城市照明盲点暗区整治及节能改造,建设智慧燃气综合管理平台,提高燃气行业智慧化管理水平,建立燃气智能应急系统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监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9.城市公厕建设。持续加强公厕建设管理加强厕位比和无障碍厕位建设优化布局建设绿色智慧公厕。2024年,昆明市主城区城市公厕达到8座/平方公里,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公厕达6座/平方公里,其他县市、区城市公厕达5座/平方公里,稳定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10.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基础设施普查,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量力而行推进智慧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建设和传统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更新升级城市照明管理系统,建设智慧多功能灯杆系统,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网络,全面提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打造一批数字城市示范。

(七)城市韧性安全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优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平战结合,深入研究城市运行规律,把韧性城市要求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之中,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1.增强城市空间布局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意识,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完善城市防灾空间格局和城市开敞空间系统,优化城市通风廊道,统筹公共安全设施布局和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建设,建设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

2.提升城市建筑工程韧性。全面排查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推进现有不达标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结构安全隐患。加强高层建筑防火灭火设施建设。有序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抗震、防火等性能。提高应急指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避难安置等场所的抗震设防标准,有序推进减震隔震改造。

3.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和地下水源保护,保障供水安全。完善应急电源和电、气联调联供机制,建立安全可靠的多层次分布式储能系统,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增强干线系统供应安全。

4.加强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全面深入排查、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统筹防洪需求和交通、绿道建设,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5.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准确把握海绵城市建设内涵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系统制定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6.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韧性。坚持“让”“防”“避”相结合,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指挥协调机制韧性制度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破坏性地震、超标准洪水和城市积水内涝监测预报,加强燃气管网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监测和预警,持续推进各类窨井盖电力杆线排查整治,健全公共安全综合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物资保障能力医疗救治能力交通通信保障能力。

(八)城市创新发展提升行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各类创新平台对城市综合能力提升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创新发展能力。

1.打造创新发展策源地。聚焦科技创新和跨界融合创新,加大前沿领域、基础研究布局推动资源优先向创新配置,促进人才流、信息流、科技流、文化流等充分流动,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流量型经济,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场景开放、数据赋能,加大城市精准招商,创造具未来感的城市宜居宜业空间

2.营造人才汇聚新高地聚焦人才引进,实施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大基础研究领域青年人才梯队扶持力度。大力提升市民科学素养,鼓励创新,让城市处处涌动创新创业的激情。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编制阶段。按照全省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总体部署各县(市、区)要结合地方发展实际,聚焦城市品质提升八大行动,按照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落实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生成项目库、落实责任单位,完成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州、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各县(市、区)根据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明确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精准补齐短板弱项,努力彰显特色风貌、全力提升品质内涵,全面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工作

(三)总结表彰阶段。通过县(市)自评、州(市)推荐、省级部门评价认定、群众满意度调查影响力评价、综合评审等程序形成品质提升示范城市“城市品质提升典型示范项目”建议名单,报请人民政府审定以省人民政府文件进行公布。系统全面总结全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经验,为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典范城市云南样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省负总责统筹协调、州市组织推动、县市抓好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研究制定相应建设导则、评价办法和三年行动计划。各州、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领导。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树立效率意识和争先创优目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城市品质提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要坚定不移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的主抓手,加大项目谋划,逐项研究明确实现品质提升目标的关键性举措、支撑性项目、先导性抓手,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各州、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所属县市、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大激励引导。省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对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品质提升示范城市”和城市品质提升典型示范项目成效明显的城市给予正向激励。2024底前,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30“品质提升示范城市”和100个“城市品质提升典型示范项目”,省级各相关部门统筹既有预算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激励支持。

(四)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城市品质提升资金。培育壮大城市建设融资平台,通过多种形式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城市品质提升信贷支持力度,与各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投入资金形成联动。

(五)加强人才技术保障。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提升干部城市工作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美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专业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敬畏生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尊重群众诉求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提升城市品质,谋求城市发展、增进市民福祉。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赴县(市、区)挂职服务。鼓励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发挥专家顾问团作用,全程参与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

(六)强化督查考核。全省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纳入省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跟踪分析、服务指导,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督查,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对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和考核评价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约谈。坚决杜绝“铺摊子”“摊大饼”及各种形式超标准、超规模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得因盲目上马项目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城市品质提升,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生动局面。落实典型引路法,总结提炼宣传报道城市品质提升典型经验和做法,扩大示范效应,为高质量推进城市品质提升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一篇 返回到菜单 下一篇
顶部 联系我们0871-65380481 扫二维码 人才招聘 新迪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