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发布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数:134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建设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定于2021年9月15日进行平台运行。现就运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平台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数据标准建设,已实现三个方面的对接:一是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作为云南省上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的唯一接口,为确保平台数据真实性、安全性及建筑市场数据互通性,平台通过直采方式采集数据;二是实现与云南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接,实时获取在建工程信息,并作为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工作检查的基础信息平台,检查结果纳入诚信管理;三是与银行工资代发系统对接,实现建筑工人“一人一卡、全省通用”和“干活有数据、用工有实据、讨薪有依据”的目标。

二、平台登录方式及操作说明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建筑企业可以通过网址https://yngzdf.caihcloud.com访问平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各州(市)、县(市、区)名单开设监管端账号。监管人员可通过网址首页查看及下载监管端操作说明。

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账号注册;新开工工程的施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应在工程开工后15日内完成账号注册。企业管理人员可通过网址首页查看及下载企业端操作说明。

各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及合作银行操作人员请及时通过网址首页查看及下载工人端操作说明,并在实名录入及工资银行卡办理过程中对工人进行操作培训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总体工作目标

2021年10月30日前,全省所有适用工程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登记、建筑工人的实名信息录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绑定、工程考勤考核、建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云建宝”绑卡6项指标实现全覆盖监管。

(二)具体实施要求

1.在建工程登记

(1)2021年12月31日前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的(含1000万)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在平台进行实名制登记并纳入监管。

2022年7月1日前实现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

(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建设项目开工15日内在平台完成工程登记,并在分包企业入场5日内将分包企业录入已登记工程。

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专业承包合同的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应独立进行工程登记,并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以该项目名称加承包内容为工程名称进行工程登记。

2.建筑工人实名信息录入

(1)施工企业通过平台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及时对本企业建筑工人进行实名信息认证录入、管理,报送本企业用工实名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建设项目中的建筑工人实名信息录入负总责;

(2)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信息变化的,施工企业应当在3日内通过平台进行更新。人员撤离现场的,应在5日内通过平台将其撤离;

(3)未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建筑工人,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及绑定

施工总承包企业自主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平台合作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人工资。(平台合作银行名单及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

(1)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开设;

(2)2021年10月30日前竣工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再纳入平台。

4.实名制通道建立及考勤考核

(1)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如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人防工程等)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实名制通道及进出场门禁系统,作为人员进出的唯一通道,采用人脸识别进行电子打卡,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制度并直接上传至平台。

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并直接上传至平台。

(2)施工现场每日考勤人数达到每日在场人数的60%以上视为日考勤合格。每月日考勤合格天数达到20天以上视为月考勤合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月对工程的月考勤合格情况进行通报,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进行相应处理。

(3)实名制通道及进出场门禁系统的安装、改造、租赁费用列入该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考勤设备的品牌和型号。

(4)考勤设备厂商可根据平台标准进行设备对接。(考勤设备接入流程详见附件2)

5.工资支付及支付周期

(1)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施工分包企业建筑工人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制度。

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建筑工人本人的工资银行卡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并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施工分包企业应当按月考核建筑工人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建筑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定后向建筑工人代发工资。

(2)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通过平台将工资直接代发到建筑工人本人的工资银行卡或建筑工人本人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6.推行“云建宝”工资银行卡

(1)推行“云建宝”工资银行卡,实行“一人一卡,全省通用”。“云建宝”工资银行卡为平台的合作银行按照平台接口规范进行对接的工资银行卡,由平台合作银行免费为建筑工人办理;(平台合作银行名单及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

(2)“云建宝”工资银行卡可通过平台工人端与建筑工人本人绑定,可在全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无需重复开卡。“云建宝”工资银行卡还将为建筑工人提供跨行、异地取现免费等相关优惠服务。

四、培训计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培训,具体的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平台在各地推进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随机抽查,并实行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名、每月一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到位、各项指标排名靠后的地区,将适时通报并进行约谈。

六、平台运行信息反馈

平台运行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使用单位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以便尽快组织优化。问题反馈联系方式:400-8855-638;QQ: 812773781、2830372058、485851441;邮箱:yjbservice@caih.com

附件:1.平台合作银行名单及服务范围

2.平台考勤设备接入流程

3.平台考勤设备参数及功能要求

4.平台考勤设备硬件品牌接入申请表

5.平台考勤设备服务承诺函

6.平台考勤设备硬件品牌型号上线通知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刘建周 0871-64322320

 

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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