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新迪建筑 浏览数:654

近期,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云防办工[2017]36号文),内容包括云南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以及云南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云南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云南省XX年XX月竣工人防工程信息统计表、云南省人防工程普查表。

《通知》明确要求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人防工程,需于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由建设单位向人防部门申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需按办事指南执行。其中,监理单位需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签署云南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意见。作为监理应认真学习了解该文件,以便配合督促所监理项目按时按要求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该文件已上传至公司OA系统公共文件柜,请各项目部及时下载学习!

上一篇 返回到菜单 没有了
顶部 联系我们0871-65380481 扫二维码 人才招聘 新迪邮箱